◎翁瑞昌 律師
蔡雪苓、蔡宜均兩位大律師訪問筆者,曾提及地院閱卷爭執事件,並造成公會職員辭職,辦公室唱空城計之窘境,由於訪問時間匆促,未及詳述,特為文補充。
以往律師閱卷是影印卷宗,那要調到卷才能印,民國81年我剛加入本公會就是這樣,當時,台南高分院調卷比較快,台南地院比較慢,道長們多有不滿,大約在82年間,吳信賢道長向理監事會推薦我擔任秘書長,我想為公會做些事,就走馬上任。
書記官當那麼多年,我知道台南地院調卷比較慢的原因,主要是台南高分院可由公會職員進辦公室找書記官調卷,如找不到書記官或書記官開庭不能調卷,公會職員還會為雙方協調出可以調卷的時間。而台南地院公會的職員卻不進辦公室找書記官調卷,只把閱卷聲請書送給律師閱卷室的黃先生,黃先生是法院職員,一個人要調卷、卷宗拿出來又要搬到閱卷室,再請公會職員通知律師,律師看完卷黃先生又要影印,最後還要還卷給書記官。一人身兼多職,難怪忙不過來。而閱卷對律師很重要,沒看到卷辦不了案,有時庭期緊迫,急如星火。
改革之道唯有要求地院公會職員幫忙進辦公室調卷,結果遭到拒絕,而且地院某書記官亦揚言,公會職員不准進辦公室調卷,我認為不合理,堅持公會職員要進辦公室調卷,理監事會亦讚同我的意見,當時是83年3月間,本會章程尚未依新修正之人民團體法修正,無理事長之設,而是由3位常務理事輪值,每人3月,此時正好輪到前輩翁秋銘道長。僵持了幾天,沒想到那位職員竟提出辭職,唯一要求是公會應付資遣費,秋銘兄問我的意見,發展至此實大出意外,但我們不先求改進,如何要求法院配合?基於多年賓主情誼,於是准予辭職,明天就不來上班。
這時公會辦公室要唱空城計了,不得已請我事務所張小姐、高分院辦公室蔡姓姐妹派1人輪流去聽電話。同時馬上登報招人,幾天後鄭雅文、侯姈秀2位入選,3月中就職,雅文小姐現仍任職,侯小姐後來請辭。
公會問題解決了,法院仍困難重重,某書記官仍堅持公會職員不准進辦公室調卷,拖延1年多毫無進展,此時章程依新人團法修正,改為理事長制,陳昭雄道長獲選第1任理事長,我亦選上理事,84年5月1日就職,拖延到9月,理監事會議決:
案由:擬請本會派員向台南地院反應閱卷效率欠佳,希爭取閱卷程序比照台南高分院方式辦理案,請討論。
說明:
1.台南高分院閱卷程序,例由本會會務人員持閱卷聲請書逕送承辦書記官調卷,………高雄地院、高雄高分院亦同此閱卷程序辦理。
2.建請台南地院比照台南高分院方式辦理……
決議:請理事長拜訪台南地院行政庭長、官長時,先行反應,再於「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」中正式提案。
(參見台南律師通訊第2期第4版)
沒想到陳理事長還未去找行政庭長、官長談這些事,當時台南地院沈守敬院長就看到台南律師通訊會議紀錄,當即召文書科長張原銘詢問怎麼回事?並請張科長速去台南高分院觀摩他們的調卷作業程序,張科長原本在台南高分院服務,律師怎麼閱卷豈有不知之理,在觀摩之後,自必報告台南高分院調卷狀況,沈院長馬上下令:今後公會職員准予進辦公室調卷,遷延數載的問題一夕之間全部解決,而陳理事長還沒去拜訪行政庭長、官長,自然「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」也不用提了(座談會新聞請參見本通訊第4期第1版)。
我很敬佩沈院長腳踏實地、為民服務的處事精神,行事果決、明快,4年後他榮升台南高分院院長時,本通訊的新聞稿還提及這件事(請參見本通訊第51期第1版),足見律師們感念之深。
這是多年的往事,不過公會唱空城計讓我失眠數夜,迄今未能忘懷。現在想來,當年年少氣盛,處事不夠圓融,要求職員進辦公室調卷,似是增加之前所無的工作量,也可考量以加薪作為談判籌碼,不用硬邦邦毫無轉圜地要求,結果可能不太一樣!
<本篇文章為作者意見,不代表本會立場>